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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解建议书
  发布时间:2018-01-30 16:29:07 打印 字号: | |

作为正在我院准备起诉或已立案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我们相信,诉讼并非您的意愿和最终目的,而最妥善的解决纠纷、花最少的时间和金钱解决纠纷、并将纠纷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才是您真正的期望和追求。如果这正是您的想法,我们建议您采取和对方当事人和解、在法院组织下进行立案调解的方式解决您为之烦恼的纠纷。为此,您将会切实感受到以下好处:

、节约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需要三个月,审理普通程序案件需要六个月,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时间会更长。而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还有上诉后的二审,这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立案调解可在立案审查的七天时间及立案后二十天的时间里进行,也可立即调解,甚至可以不立案就先行调解,在当日化解纠纷。为此,您将会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节约费用

进行诉讼,法院会依照规定收取一定诉讼费用。而在立案阶段通过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您只需缴纳50%的诉讼费。如您在递交诉状后、立案前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不需要法院出具调解文书的,法院还可不收诉讼费。

、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案调解形成的法院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双方一经签收即产生法律效力。如对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修复并改善社会关系

诉讼容易使您与对方当事人产生对立情绪,对您以后的生产、经营、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双方对立情绪将会大幅降低。这样,您将有更多的机会开辟新的生活空间,也将迎来您更加蒸蒸日上的事业。

给别人一份宽容,也就给了自己更多的选择!我们相信,您一定会采取最妥善的方式,化解令您头痛的纠纷。

如您希望立案调解,请您在申请立案的第一时间里或在立案后及时与本院立案调解法官和书记员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