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工作要求,助力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服务保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巫溪法院出台《服务保障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和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十二条司法措施》,及时优化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稳定市场主体、方便群众诉讼的具体措施,为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切实强化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助力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对照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因时因势优化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依法严惩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等规定,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出具虚假核酸报告、威胁辱骂防疫人员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防疫物资保障秩序,严惩侵占、骗取、毁坏防疫物资的违法犯罪,保障防疫物资供应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准确定罪量刑、公正高效审理、实体程序并重,确保案件质量。
三、全力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对行政执法部门为防控疫情依法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对相关物资和设施的征收征用,依法予以支持,妥善化解因此产生的各类纠纷,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支持行政机关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保障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办理医护及相关人员涉疫情工作工伤认定案件,为其权益保护提供支持。
四、妥善化解金融纠纷纾解资金困难。有效实施国家涉疫金融服务政策,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对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纠纷,引导债务人与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促进双方诚信履约。妥善审理涉房地产项目纠纷,着力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依法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五、倾力维护涉疫情民生权益。集中审判资源,公正高效审理受疫情影响较大教育培训、养老育幼、消费维权等民生领域案件,对相关纠纷优先调解,调解不成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受疫情影响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用的,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相应决定。对于确实需要进行司法救助的诉讼参加人,要依据其申请,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六、鼓励合同按约履行。妥善审理因疫情原因引发的买卖、租赁、餐饮、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鼓励合同按约履行,尽力维护稳定的合同关系。充分考虑各类纠纷受疫情影响的程度,以确定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平衡合同双方利益,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达成调解。
七、依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与人社、工会、劳动仲裁委的联动协作,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加大调解力度,助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妥善处理延迟复工、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期间涉劳动者工资报酬纠纷,充分考量疫情影响程度,妥善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
八、依法为危困企业纾困解难。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暂资金流动困难不能按期清偿债务的,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方式达成和解,依法为当事人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作用,确保正确适用法律和裁判标准的统一,对因疫情所致出现暂时资金和经营困难,但适应市场需要尚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助力企业重生。
九、审慎运用保全、执行等强制措施。对加工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宜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审慎冻结涉民生市场主体银行基本账户,原则上不冻结涉民生市场主体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涉民生市场主体、加工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主体为被执行人的,力争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分期履行,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一律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十、充分运用非诉纠纷化解平台强化多元解纷。充分发挥“三室一站”(即“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廖子怀调解工作室”“从法家庭教育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在疫情期间的多元解纷作用,积极通过线上的方式参与和指导非诉纠纷化解,及时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努力构建解纷大网络,将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全县疫情防控与人民群众利益保护“两不误”提供坚实基础。
十一、积极开展线上诉讼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充分运用“云上共享法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易诉”“易解”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入开展线上立案、开庭、调解、判决等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不停步。及时开辟涉疫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区域的市场主体、当事人提出诉讼或申请执行的,充分保障诉讼权利。市场主体通过网络诉讼平台申请立案、提供证据或参加庭审存在技术困难的,提供信息网络技术支持,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十二、加强法治宣传和舆情引导做好法律风险防控提示。充分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等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帮助提升人民群众防控意识、健康素养和疫苗接种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密切关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涉及的法律问题,发现突出、共性问题,发挥“一街镇一法官”机制作用,及时针对重点市场主体,以“一对一”结对的方式开展法律指引,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或法律风险提示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