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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并非“法外之人”
作者:杨木一  发布时间:2023-03-03 11:41:46 打印 字号: | |

寺庙并非法外之地,僧人并非法外之人。剃度出家,便能免受法律制裁、不受法律约束吗?难道说做和尚、做僧人,就真的能无视法律,视法律为空气吗?

《水浒传》中的鲁智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无处可躲,在赵员外的介绍下到了台山文殊院落发为僧。之后,当了和尚的鲁智深却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在街上,打死人的事情也随之翻了篇。但事实上,无论中今古外,和尚、道士、僧人等宗教人士犯罪,都会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不得例外!

2022 年 10 月 16 日至10 月 17 日期间,被告人王某,系云台山僧人,因琐事对云台山居士杨某产生不满。2022 年 10 月 18 日6时许,王某与杨某、刘某等人在云台山食堂吃饭时,王某趁杨某不备,到厨房找到一把菜刀,然后将杨某右脸划伤。经鉴定,杨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王某妄图以其僧人身份规避法律,对被害人杨某不闻不问,不仅未给予赔偿,也没有支付医药费等谅解行为。试图在其寺庙内平息此事,化大事为小,化小事为了,从而摆脱法律的制裁。

2023年1月16日,巫溪法院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被告人王某深知自己的错误,自愿接受法律的惩诫,真诚向被害人杨某道歉。

方外之人不问俗世,但方外之人更应严格遵守俗世的法律和道德,更应以高度的道德标准要求自我,树立更加向上向善的僧人形象。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