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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 法治宣传活动
作者:吴国清  发布时间:2024-03-08 15:16:0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3月6日,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巫溪法院联合县妇联到上磺镇严家村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法治宣传活动。巫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训固,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田虹霞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车载便民法庭”播放反家暴普法宣传片,并现场演绎情景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以幽默诙谐、寓教于乐的形式告诉大家什么是家暴,以及在面临家暴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办?”“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活动中,法院干警用有奖问答的方式,向在场群众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老百姓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呼吁大家尤其是妇女群众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宣讲结束后,法院干警与县妇联工作人员为每位在场群众献上鲜花,送上节日祝福。

活动最后,法院干警向在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解答大家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理性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普法活动切实增强了妇女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获得现场群众一致好评。下一步,巫溪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各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

巫溪法院、县妇联、上磺镇政府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150余名妇女群众参加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