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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法院、巫溪法院、巫溪县人社局共同签订《关于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共建协议》
作者:王应平  发布时间:2024-10-12 15:02:34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9月26日,市二中法院、巫溪法院、巫溪县人社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签订《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共建协议》。

座谈会上,巫溪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万卿介绍了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法律依据、现实背景、主要内容、目前运行情况。巫溪县人社局副局长李芳从协作单位角度介绍了执行协作联动机制运行等方面工作。随后,参会人员互相交流、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

发言结束后,与会各单位领导作为代表现场签订了《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共建协议》。

最后,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市二中法院执行局局长徐家清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体参会人员要紧紧围绕党的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为群众办实事的情怀,全面统一思想认识,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要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为切口,深化改革,并把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好、运行好、发展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凝聚集体智慧,形成执行合力。市二中法院、巫溪法院与巫溪县人社局的多次研究会商,以及今天座谈会的召开,都是凝聚集体智慧的生动体现。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建立,是优势互补、资源整合的集中体现,与会单位要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形成执行合力,拓展协作联动的广度和深度,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三、强化沟通协作,确保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作用,需要各单位各司其职、取长补短,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业务问题,不断优化完善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内容,切实推动执行协作联动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