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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了
作者:佘妮娜  发布时间:2024-10-24 11:32:29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充分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近日,巫溪法院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离婚证明书》。

案情回顾

胡某与谭某于2015年经人介绍相识,2017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结婚仪式,2018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因夫妻感情破裂,胡某向巫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谭某离婚。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巫溪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同时向两人发放了《离婚证明书》。

法官说法

《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的,用于证明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日及夫妻关系解除日等基本信息,隐去了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和与婚姻状况无关的隐私信息,较裁判文书相比能更好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